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团校

 

一、总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团校是在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团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方针,围绕学校党团工作中心,按照团章要求,遵循青少年发展规律,通过对入团积极分子、团员、团干的理论培训和实践教育,不断完善、发展的思想和组织阵地,是我校团组织对全校学生经常性地进行共青团基本知识、团员素质和共青团工作方法培训的重要基地,团校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团校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团员及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教育,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为共青团输送新鲜血液,壮大团员队伍;对团干部、学生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培养,培养团的骨干;开展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培训和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以传统教学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注重加强师资水平、教材建设、团队衔接、推优入党等机制的建设,推动团的工作。

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团校的基本教育内容是:以理想信念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和第二课堂的专长培训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坚持集中培训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思想道德教育与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相结合,传统教育与时代精神教育相结合。

 二、组织机构

()领导机构:设校长1名,副校长若干名,教务长1名,工作部门部长各1名,由其组成校务委员会,研究安排相关工作。

()工作机构:设德育研究工作部、工作业务培训部、社会实践拓展部。

1、德育研究工作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社会形势、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等思想政治、后进转化等工作。

2、工作业务培训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实施团课、团员、团干部理论、工作能力的培训。

3、社会实践拓展部:负责第二课堂培训、社会实践、勤工俭学、模拟实体创收等工作。

4、教务长负责各项培训、团课安排及相关教学管理、改革工作。

(三)辅导机构

1、特聘总辅导员及特聘辅导员

①特聘总辅导员:一般由党务工作领导或业余党校负责人兼任,向团校提出相关的辅导建议,统筹各特聘辅导员的辅导内容及安排。

②特聘辅导员:一般由历任团委负责人及有丰富理论经验的党内外人士兼任,定期为团校举办讲座。

2、总辅导员及辅导员

①总辅导员由学生科负责人或资深的学生管理人员兼任,向团校提出全面的辅导建议,指导、协调辅导员和辅导工作。

②辅导员:分别由各分管副主任、各班主任担任,分管辅导员具体指导分管团总支开展工作,各班辅导员指导本班支部开展工作。

3、第二课堂指导老师及相关培训的教学人员由教务长、各相关机构商定聘请,定期上辅导课。

三、学员

学员根据学生不同来源分为4类班,甲班团干部培训班(分为AB班,A班为干部基础班,学员为各班支委、班委,B班为干部提高班,学员为各总支、分会、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乙班为团课班(学员为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丙班为第二课堂兴趣班(学员为根据不同兴趣参加的团员、学生),丁班为业务理论专题班(学员为全校团员)。

学员培训原则

①甲班学员按规定修完课程,取得合格证,作为评优、任用的依据。

②乙班学员必须按规定修完课程,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能作为新团员发展对象。

③丙、丁类班学员根据兴趣选择参加。

④全体学员必须参加团校组织的实践、讲座等活动。

⑤学员一律建档,团校实行学籍管理,对学员学习、实践随时记载。

⑥团校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对表现突出,学习成果显著的,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本章程解释权属共青团广东省对外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