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外贸校组通字[2008]2号
缴纳团费通知
各总支、各支部:
根据《团章》和省团委规定,团员必须定期缴纳团费,每半年收一次团费,每月0.5元。现收2008年1月至2008年6月的团费,金额为3元。如有多交的团员,可适当加操行分并团内表扬通报。
请各班团员将团费交给本班团支书,团支书收齐整理好名单后第7周星期三(4月9号)晚前交给专业的组织部部长,并于星期四中午上交团委组织部注册团员证。
校团委组织部
2008.04.02